為保證京港澳高速公路京石段橋涵病害維修處治工程的順利開展,5月25日,在公司2112會議室,工程部組織召開了施工合同談判會議。京石公司橋梁工程師、法律顧問、監(jiān)理人員、中標單位法人代表以及項目經理參加了會議。
會議對施工合同談判條款進行了宣讀,對招標文件以及合同中的重要條款做了進一步解釋和說明,明確了雙方的權利和義務。
與會各方就疫情防控、施工安全、工期控制等方面的要求進行了深入溝通:一是做好施工現場疫情防控工作,進場人員要做好體溫量測,建立臺賬;二是加強施工安全管理,開工前必須組織安全培訓,做好培訓記錄,施工人員必須按規(guī)定穿戴防護用品,嚴格按照規(guī)范要求布置施工現場,確保安全生產;三是要提前謀劃、合理部署,配齊配強項目管理隊伍,在保證質量和安全的前提下加快推進施工進度。
中標單位對甲方提出的要求均無異議,雙方達成一致并形成了會議紀要,經雙方簽字后共同履行。
通過此次合同談判,為今年橋涵專項的順利開展打下了良好的基礎,為后續(xù)工作的穩(wěn)步推進提供了有力保障。